標題是 "事在人為"。
不過我覺得這樣不夠貼切,應該改成 "事在己為"!
因為只有自己能改變自己啊!
我們還年輕,生活中的變數很多,隨時隨地得抵抗許多外界的誘惑和內心的躁動;
一個男人正好是心中理想的可口菜色;
以前很想要的工作,現在好不容易釋出職缺;
一直很想買的包包,大拍賣大特價;
好想好想出國體驗………
年紀輕的時候,總是放手一搏,只要我想要的,就一定要得到,也終究會讓我得到,就算結果是苦痛酸澀的,依然不後悔。
那時候瘋狂滿足自己的私慾,享受追求目標過程中的那股傻勁(愚勇?!)以及征服的快感;
即使那個人有女友,即使妳很清楚的明白,他也是想跟妳玩玩;
即使現在的工作很好,即使妳很了解,那份工作並不會讓妳存錢反而耗時間又耗錢;
即使妳已經有了12個包包,不缺那一個;
即使妳知道,出國回來一切還是得重新開始………
即使我們都知道,但我們還是不顧一切的要去做。
我們把道德放在一邊,忽視社會標準,忽略親朋好友的分析建議勸說…
一切都只因為,我想要,我就是要得到!
於是,我們做了很多現在回想起來,覺得很熱血沸騰也很蠢的事,然後再自豪的說,這就是青春!!
但是現在,還敢不敢?還要不要?
並不是失去了勇氣和衝勁,而這也不是老化的前兆,而是我已經大徹大悟,如果我還是一樣,對於想要的人事物,六親不認的去追獵,基本的道德良知都拋棄了,那不是成長,那是阻礙我們長大的跘腳石~~
追求自己想要的,當然可以,但不能辜負良心,那會讓人變得自私;
倘若一昧的放縱自己的心,大張旗鼓的打著 "我就是想要" 的名號,背棄其他愛自己的人,這就是自私;
更重要的是,我們終其一生,就是這樣的人,永遠無法約束自己,永遠會被自己的慾望奴役。
是的,我還是有點自私,因為我首先考慮的是,我不想一輩子都是這樣,以一己之欲為優先,而不是先想到愛我的人;
但是,我不想再當這樣可悲的人,只因為想要想得到,就沒有了禮義廉恥。
只有自己才能讓自己改變,無論多麼好的菜色、多麼想要的包包,多麼浪漫的一夜情…都無法左右自己啊!
決定要做與否,是自己;
當下的每個決定,都會影響著未來;
然而一次又一次的縱容自己,那麼我們也會依然故我,萬劫不復了。
每一次內心的掙扎拔河,都是我們在人世間的修練,不是嗎?
這只是最近這幾天的小小感想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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