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的很喜歡閱讀。
以前瘋回來,總是不忘拾起被隨手亂丟的書來看看,翻個幾頁或是看個幾行也好~
因為我深深的覺得,書能讓我的心靈更充實。
所以,在內心深處的我,有著兩個截然不同的人格。
一個是可以玩到瘋,玩到幾乎六親不認,只為了追求更新鮮更新奇的事物~
另一個,卻是可以安安靜靜的待在家,看一整天的書~
出了社會,更發覺”閱讀”對我的重要及不可或缺性。
讓我確確實實的體會到「一日不讀書,面目可憎」~
有聽說現在的出版業已漸漸式微,是否代表現代的人越來越不愛看書,所以人情也越來越淡薄,一張張的臉,也越來越木然了呢?
超過三四天不看點書,心裡就會空空的,像是有什麼東西在空轉~
總是會不自覺得去借點書來看,想藉由不一樣的人,寫出的不一樣的情節和文字,來灌溉漸漸枯萎的心~
我會玩通霄、好幾天不去上課、偶爾喝點小酒,打扮得很辣,帶著些許誇張的粧,不斷的和不同的朋友續攤;或是上山下海,像野孩子一樣到處跑跳蹦~
常把髒話掛嘴邊,開黃腔或是大聲嘻鬧玩笑~
不認識我或是和我不熟的人,會很訝異,像我這種過動兒怎麼可能會看書~
呵,可是我真的很喜歡看書。
唯一能讓我乖乖安靜下來的就只有看書了。
它讓我獲得心靈上的平靜,重拾和自己獨處的時光~
不必在意外頭的紛紛擾擾,手上拿著一本書,和我自己,就可以遠離塵囂~
我不能一天不玩,也不能一天沒看書。
(嗯,雙重人格又出現了X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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