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-12-07

break up~

只要有談過戀愛的人,一定會有分手的經驗…除了,到現在還沒分手過,一直在一起的人以外!

而我呢,不知道分過幾次了?!(哈~沒有啦!)
聽別人說,提出分手的那一方是壞的、罪惡的,因為是你甩了他(她)!但,我才不會因為這種彆腳的爛理由而不說出口…雖然我真的沒有一次主動提出過!我總是等對方開口提出,因為自己不好意思~也許還存有一絲的不捨吧!還是…婦人之仁呢??

上一次分手~不知是多久以前了?!(一年多以前吧…)
分手的原因,是我喜歡上別人了~但,是他提出的。因為他早就知道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~
他說,我常提到明;他說,他那天載我去客運站坐車回高雄,眼神很侷促不安~(因為那時我跟明約好了要一起回去~);他說,我騙不了人的。
他還曾經在某一天夜裡打電話給我,只為了求證,我是不是有腳踏兩條船過?
不,我沒有。
我那時是有喜歡的人沒錯,但我還沒跟那個人表白,也還沒跟他提出分手~
(靠…好”太陽花”的劇情吶!)
記得他之前常打電話給我,而那幾天我們聊電話的時間,竟是還沒分手之前的好幾倍長…
我們很平和、很用心的想解決對方的疑惑,也重新檢討了一下過去~

有想過要不要高雄交一個,台北交一個…(喂,這種事妳也做得出來啊?!)
因為在高雄認識了明,我真的喜歡上他~而在台北的,已經沒感覺,但又不敢傷了他的心!所以我才會有兩邊都繼續的想法!我的天吶~我好賤!(不得不祭出這個字眼來形容自己~)
但,我沒有。因為我是真心的想和明在一起~而且,這種事我做不出來!
還有一個原因,因為我不會說謊,總是很容易被揭穿~所以叫我two-timing,是不可能的啦!
也許有一天,我應該學學「太陽花」裡的壞女人,耍壞耍心機~~嘿嘿!(找死嗎?!)

”分手”聽起來就像是個不祥的預兆(呸呸呸),但是有時,它會讓人從不好的另一段解脫,重新開始~無論是重新開始另一段新的戀情或是重新掌握自己的人生,不再為別人而活~
不過更重要的是,要愛自己,別人才會更愛你~!而且,分手時,一定要交代清楚,不要讓對方停留在不解的迷霧中~不要不負責任的只想一走了之!

嘻嘻…好嚴肅喲!大家最好不要分手(呸呸呸),能順順利利的最好~~一定要甜蜜蜜的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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